入会须知
一、本会会员主要为单位会员,部分专家、学者可吸收为个人会员。
二、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的医疗机构等;
2.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主管部门核准的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部队医疗机构;
3.与医院管理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及医药企业;
4.其他相关学术团体、单位等。
(二)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业界管理专家;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医院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
(三)经理事会授权本会办事机构发放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重庆市医院协会会员代表推荐表.doc (团体会员入会必填)
注:附件表格请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协会官方邮箱:cqhma023@163.com
协会组织外联部:023-63255202



